为进一步提升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水平,促进我公司生产运营和党员干部职工素质的全面提高,构建和谐文明的央企形象,根据《湖州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》要求,经湖州中环联合党支部委会、湖州原水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,成立湖州原水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,现通知如下:
一、领导小组人员
组 长:叶 东(总经理)
副组长:严效明(党支部书记兼副总经理)
李传林(财务总监)
成 员:沈伟国 (综合管理部副经理)
杨 杰(引水运行部经理)
王杰郎(水库运行部副经理)
嵇时明(安全保卫部副经理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并成立工作小组。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,负责市文明单位创建的日常工作。
组 长:高奕梅
成 员:沈旗欢、王佳雯、陈 芳、付建儿、王 炎、王 丹
二、领导小组主要职责
(一)负责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的组织领导,制定工作措施、规划;
(二)负责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协调、监督;
(三)负责与市文明办联络衔接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。
三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
(一)负责办理日常工作,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对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决定事项;
(二)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联络衔接工作;
(三)提出创建市文明单位工作的计划和具体安排意见;
(四)总结督促创建活动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;
(五)收集创建活动中的各种资料归档,迎接检查考评。
四、文明创建热线及投诉平台
文明工作举报电话:0572-2581063
文明工作举报电子邮箱:hzb@cecgw.com
文明工作意见箱:老虎潭水库管理楼大厅外
二0一六年十一月三日
湖州中环原水有限公司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2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