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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中环原水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公司文明学校的通知

来源:湖州中环原水有限公司 时间:2017-01-10 【字号: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根据湖州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公司实际,经湖州中环联合党支部委员会、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,自2017年1月10日起,正式成立“湖州中环原水有限公司文明学校”。内容如下:

一、办学宗旨

以提升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为核心,加强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“四德”教育,促进全体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,建设一支务实求真、爱岗敬业,开拓创新的央企生力军,促进公司稳步、持续、快速发展。

二、校务委员会成员及职责

(一)校务委员会成员

校  长:叶  东(总经理)

副校长:严效明(党支部书记/副总经理)

校委会成员:杨  杰(引水运行部经理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沈伟国(综合管理部副经理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王杰郎(水库运行部副经理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嵇时明(安全保卫部副经理)

(二)校务委员职责

1.校务委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行使校务管理的相关决策指挥权;  

2.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和废除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;

3.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,工作计划等;

4.审议校务委员会成员人选;

5.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。

三、专兼职教师

 公司领导、公司各部门经理、公司文明单位创建监督员及其他外部教师。

四、培训内容

(一)学习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,坚定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自觉坚持“两手抓、两手都要硬”的方针;

(二)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,学习中国传统文化,培育爱国主义精神,加强思想道德建设;

(三)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,学习合法生产、诚信经营,负责任地做产品的生产管理理念,恪守职业道德,职业规范,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;

(四)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和理念的学习,健全民主制度,确保员工合法权益。

特此通知!

 

二0一七年一月十日 

 

湖州原水文明学校校务管理制度2017

湖州原水文明学校教学培训制度2017

湖州原水文明学校学员守则2017

 

作者:王炎
摄影: